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239.“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、约珊、米但、米甸、伊施巴和书亚”代表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属灵国度的总体类型。这从圣言不容易看出来,因为除了米甸外,别处都没有提到这些人;关于米甸,后面会有说明(3242节)。然而,这层含义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,即:从创世记第一章及以后至此提到的所有人足以表明,在圣言中,叫出名字的所有人都代表某种事物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名字,无论人名、国名、地名还是城名,都表示真实事物(参看768, 1224, 1264, 1876, 1888节,和其它许多地方,那里从圣言特别证实了这一点)。除了米甸外,其它名字之所以都没有在圣言的别处被提及,是因为他们是“东方之子或东方人”的名字;在圣言中,“东方之子或东方人”有时被提及,一般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的成员(可参看25:6,3249节)。
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子拥有这种代表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: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;也就是说,亚伯拉罕代表主的属灵层的神性良善,而基土拉代表那里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(对此,参看3235, 3236节)。由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主的神性属灵层,所以他们的儿子代表源于主的神性属灵层的国度的总体类型或划分。它们被称为“总体类型或划分”,是因为主的国度由“地”来代表;地在那些接受它作为产业来拥有的人当中被拈阄分配,就像迦南地被赐给以色列人那样。总体上有十二类,因为“十二”表示仁和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,这些事物构成主的国度,如下文所述(25:16,3272节)。此处提到了六,因而提到这个数字的一半;而一个数字的一半和这一整个数字涉及同样的事物,因为只要涉及某种类似事物,那么乘和除都不会改变这个事物本身的本质属性。
10308.“要以这香为圣,归耶和华”表这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。这从“圣”和“香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圣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,如前所述(10306节);论到这“香”,经上说“要归耶和华为圣”,这“香”是指敬拜(10298节)。这层含义,即敬拜必须应用于为神性的爱,从刚才的经文可推知,在那里经上说:他们不可为自己作这香,意思是说,由教会的神圣真理构成的敬拜绝不可应用于人自己的爱(10307节)。为神性的爱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。这后一种爱之所以也是神性,是因为它也是从主发出的;事实上,没有人能凭自己爱邻舍。凡凭自己如此行的人都是为了自己而爱邻舍、给他好处;也就是说,他所爱的人是他自己。由神性真理本身构成、教会的一切真理所源于的整部圣言视上述两种爱为目的(参看10307节)。因此,对神的敬拜也必须关注这两种爱,因为一切系真敬拜的敬拜都是由真理构成的,这从前面关于制香的香料的说明清楚看出来,这些香料表示构成敬拜的各种真理。当人所献上的敬拜始于主时,敬拜的真理首先应用于神性之爱,如前所述(10299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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